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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联律师:发布时间:2026-07-16

2026年7月14日上午,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潘剑锋到访北京市京师(深圳)律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“京师深圳律所”)参观交流。京师律所总部创始合伙人、京师律所(全国)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、京师深圳律所主任李建平,京师总部创始合伙人、京师总部执行副主任、京师深圳律所执行主任张军及律所核心律师团队热情接待。双方围绕《民事诉讼法》修订前沿、理论争议、司法实务难点、制度完善方向等议题,开展了学术座谈交流。
潘剑锋教授作为国内民事诉讼法学领域权威学者,长期深耕民事诉讼基础理论、司法制度改革、程序正义构建等研究方向,深度参与我国民事诉讼法历次修订研讨,对我国民事审判制度、纠纷解决机制、司法程序改革具有极高的理论建树与指导价值。本次到访京师深圳律所,旨在走进实务一线、倾听律师视角、把脉司法实践痛点、推动法学理论与法律服务深度融合。
座谈伊始,李建平主任对潘剑锋教授的到访表示欢迎,并简要介绍了律所整体发展布局、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办理经验、专业化建设成果以及在民事诉讼实务领域积累的大量一线办案经验。同时结合当前司法实践,梳理了民诉法适用过程中的实务困境、程序衔接难题、立案审判执行衔接等一线实际问题。
张军主任表示,此次有幸邀请到潘剑锋教授到访交流,是律所推进专业化建设、深化与高校学术互动的重要契机。他指出,京师深圳律所始终重视律师专业能力的提升,希望通过搭建与学术界的常态化交流平台,为一线律师在复杂案件办理中提供更扎实的理论支撑,推动实务与学术的良性互动。他也期待未来能有更多这样的机会,让律师在办案之余拓宽学术视野、提升专业素养。
在专题交流环节,双方聚焦民事诉讼法核心理论与最新修法热点展开深度研讨,内容覆盖当前学界、实务界最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。
一是围绕民事诉讼制度结构性问题开展研讨。双方就现行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条文规定、司法解释适用、程序规则衔接、不同案件适用程序标准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。潘剑锋教授从立法本源角度,分析了我国民诉法“效率优先与程序保障平衡”的改革逻辑,指出未来修法必须更加注重程序安定性、裁判统一性、当事人权利保障精细化。
二是针对证据制度、送达制度、繁简分流制度等高频实务痛点展开专业对话。结合一线律师办案经验,双方还就举证时限的适用标准、法官释明权的行使边界、电子证据的审查认定、送达工作机制、独任制的适用范围等问题进行了交流,对制度优化路径、司法适用标准统一形成诸多共识。
三是重点研讨案外人救济、再审制度、虚假诉讼规制等程序问题。针对司法实践中三类救济路径的区分、再审程序的适用条件、恶意诉讼的规制方式、虚假诉讼的识别等问题,潘剑锋教授结合相关学术观点,阐释了程序法理边界、制度功能区分及立法完善方向,为律师办理民事再审、执行异议、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案件提供了理论参考。
四是围绕数字司法、在线诉讼、涉外民事诉讼等新法修订热点进行交流。双方认为,随着数字化司法的发展与跨境民商事纠纷的增多,民事诉讼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线上诉讼规则、当事人程序选择权、跨境送达与判决互认等机制,推动司法程序的现代化与国际化。

交流过程中,潘剑锋教授高度肯定了京师深圳律所在疑难民商事争议解决、专业化团队建设、实务问题研究沉淀方面的扎实积累。他指出:法学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实务落地,司法实践的痛点正是立法完善、学术研究最重要的素材来源,高校学界与一线律所应当持续常态化交流,以理论指导实务、以实务反哺立法,共同推动民事诉讼法治体系不断完善。
参会律师纷纷表示,本次学术交流站位高、内容实、指导性强,有效打通了前沿法学理论与一线办案实务的壁垒,对今后精准适用民事诉讼规则、提升疑难案件办理能力、强化程序辩护思维、优化案件诉讼策略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。

下一步,京师深圳律所将持续深化与顶尖高校法学专家的学术联动,常态化开展高端法学交流、疑难案件研讨、理论实务互鉴,在理论与实践的相互促进中不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,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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