肩上担山知任重,志存云天砥砺行
关联律师:发布时间:2025-05-22
前言
在当前全球经济环境复杂多变、企业融资需求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,商业保理作为一种集融资、应收账款管理、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,正逐渐成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优化现金流、降低经营风险的重要工具。随着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快速发展,商业保理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增长机遇。本文旨在系统介绍商业保理的基本概念、主流业务模式及操作流程,并分析相关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,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这一金融工具,可以为企业资金管理提供更多的选择方案。
一、
商业保理的定义
商业保理(Commercial Factoring)是指保理商(通常为商业保理公司)与供应商(也称为“卖方”或“债权人”)之间通过签订协议,由保理商购买供应商的应收账款,并提供包括融资、应收账款管理、应收账款催收、信用风险担保等服务的综合性金融业务。其核心是应收账款的转让与融资。
从法律角度看,商业保理本质上是一种债权转让行为,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关于债权转让的相关规定。与银行保理相比,商业保理由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,更具灵活性和创新性,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差异化需求。
商业保理的主要功能包括:
1、融资功能:为企业提供基于应收账款的资金融通
2、管理功能:代企业进行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和催收
3、担保功能:承担买方(也称为“债务人”)信用风险,提供坏账担保
4、优化报表功能:帮助企业改善财务报表结构
二、
保理业务的模式
商业保理的业务模式可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为多种模式,了解这些分类有助于融资企业找到最适合自身需求的保理服务。
1、按保理商是否承担买方信用风险划分
(1)有追索权保理:保理商不承担买方信用风险,如买方到期不付款,保理商有权向卖方追索已支付的融资款项。这种模式下,保理商主要提供融资和账款管理服务,费率相对较低。
(2)无追索权保理:保理商承担买方信用风险,如买方因财务原因无法付款,保理商将自行承担损失。这种模式下,保理商提供全面的坏账担保服务,费率较高。
2、按是否通知买方划分
(1)明保理: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发送给买方,买方直接向保理商付款,法律关系清晰,这是最常见的保理形式。
(2)暗保理:不通知买方应收账款转让事宜,卖方收到货款后转交保理商。通常用于卖方需保密融资的情形,但法律风险较高。
3、按参与保理商数量划分
(1)单保理:仅有一家保理商参与业务,适用于国内贸易和简单的国际贸易。
(2)双保理:两家保理商共同参与,通常用于国际贸易,由出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分工合作。
4、按业务方向划分
(1)正向保理:传统的保理模式,由供应商作为发起方,将其对买方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。
(2)反向保理:又称“逆保理”,由核心企业作为发起方,协调保理商为其供应商提供保理服务,特别适用于供应链核心企业帮助上游供应商融资。
三、
常见保理业务的操作流程
1、正向保理业务流程
正向保理是最基础、应用最广泛的保理业务模式,其典型操作流程如下:
(1)合同签订:保理商与供应商签订《保理合同》,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。
(2)应收账款转让:供应商向买方发送《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》,告知买方已将对其的应收账款转让予保理商,并要求买方按《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》的要求履行付款义务。
(3)融资款发放:保理商根据《保理合同》约定的比例(通常70%-90%,具体比例根据企业信用评估结果浮动)向供应商发放融资款项。
(4)应收账款收款:买方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将款项支付给保理商(在明保理的情况下),或卖方(在暗保理的情况下,卖方收款后转交保理商)。保理商在扣除融资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,将余款(如有)支付给供应商。
2、反向保理业务流程
反向保理是近年来发展迅速的保理模式,特别适合供应链核心企业帮助上游中小供应商融资,其操作流程如下:
(1)合作建立:核心企业与保理商建立业务合作关系,签订相关协议,明确供应商的准入标准、业务流程、保理融资额度等内容。
(2)供应商推荐:核心企业将有资金需求且符合标准的供应商名单推荐给保理商。
(3)资信评估:保理商对供应商进行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,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将被纳入到反向保理服务体系中。
(4)业务发起:核心企业确认供应商的应收账款,后由供应商向保理商提出融资申请。核心企业向保理商出具《付款承诺函》或类似文件。
(5)融资放款:保理商审核交易真实性后,与供应商签订《保理合同》,按约定比例向供应商发放保理融资款。
(6)账款到期处理:应收账款到期前,保理商提醒核心企业付款。核心企业按约向保理商支付全额应收账款。保理商扣除融资本息和费用后,余款(如有)支付给供应商。
(7)持续合作管理:保理商定期与核心企业核对应付账款数据,更新供应商信用额度,优化业务流程。
反向保理的优势在于依托核心企业的信用,为中小供应商提供低成本融资,同时核心企业可以延长账期,优化供应链关系,实现多方共赢。
四、
商业保理业务常见风险及防范
尽管商业保理业务具有诸多优势,但在实践中也面临各种法律风险,需要参与者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。
1、基础交易真实性风险:
供应商虚构交易或应收账款,骗取保理商的保理融资款。在商业实践中,部分保理商常常陷入一个误区,就是如果供应商提供了债务人对应收账款确认的文件,那么就对该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不再质疑,进而对基础交易的文件审查草草了事。最后因为供应商伪造了债务人的确认文件而导致本金无法收回。
预防措施:
(1)除了审查基础交易合同,要求卖方全面提供交易履行过程的证据(如物流单、验收单等),确认卖方已完全履行义务外,还应当要求其提供双方历史合作的交易文件(包括过往债务人盖章文件)以核对本次拟转让的应收账款的履约过程是否与过去不符;
(2)条件允许下,保理商可到债权人和债务人实际经营地进行现场走访,或通过访谈等方式对双方基础交易情况进行尽职调查;
(3)要求卖方出具《履约完毕确认书》;
(4)在保理合同中明确卖方的陈述与保证条款;
(5)取得债务人对应收账款金额及付款条件的书面确认。
2、权利冲突风险:
供应商可能将同一笔应收账款,多次转让或质押给不同的保理商或债权人,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,导致受让该笔应收账款的保理商无法实现债权。
预防措施:
(1)提前登录查询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(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,简称“中登网”,网址:www.zhongdengwang.org.cn),核查应收账款是否已被转让或质押;
(2)及时在中登网办理应收账款转让登记;
(3)在《保理合同》中禁止供应商进行二次转让或质押;
(4)要求供应商提供应收账款未被处置的书面声明。
3、通知与确权风险
明保理业务中,应收账款转让的事实需要有效通知债务人,该转让才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。债务人除了在极少数情况或在反向保理业务中,愿意对应收账款转让的事实进行盖章确认外,通常在收到转让通知后一般不作任何回应,甚至拒绝确认债权转让。因此,如果保理商的通知本身存在法律瑕疵的,将可能导致争议发生后,被法院认定为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的风险。
预防措施:
(1)采用书面形式(如挂号信,公证送达等)通知债务人,并保留送达证据。采用多管齐下的方式通知债务人,可同时将通知书寄送至基础交易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,以及债务人的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等,通知的同时应当向债务人表明保理商的身份;
(2)通知书附上必要的应收账款转让的凭证(如债权转让协议、应收账款所对应的发票等);
(3)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要求买方签署《应收账款转让确认书》,让买方承诺在应收账款到期日按照要求履行付款责任;
(4)对于重要业务,可考虑与买方签署三方协议。
4、信用风险
主要指因债务人或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不足或违约行为,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按时足额回收的风险。信用风险的来源复杂,涉及债务人的偿付能力、供应商的履约真实性以及基础交易的稳定性。
预防措施:
(1)严格评估债务人和供应商的信用状况,设置对应的授信额度;
(2)关注债务人和供应商所在行业动态和经营变化;
(3)在有追索权保理中,可要求供应商追加提供额外担保措施,以降低风险;
(4)对于无追索权保理,可考虑投保信用保险;
(5)分散业务,避免过度集中于单一买方。
五、
结语
商业保理作为供应链金融的重要工具,在解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,需通过完善风控体系、强化合规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。未来,随着行业规范化与技术创新,商业保理将在优化企业现金流、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关键的作用。
律师介绍
廖俊熹律师
北京市京师(深圳)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,曾任职世界百强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。
深耕供应链金融业务多年,对商业保理、融资租赁、小额贷款、第三方支付等业务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。主要业务领域:争议纠纷解决、企业合规管理、民商事诉讼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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